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网

《关于实施“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

2021-11-29  浏览次数:12769次

    为大力吸引和培育一批拥有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激励领军人才扎根园区发展,不断攀高登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意见》,制定实施“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面向全球领先技术,重点引进符合园区新兴产业发展定位和未来产业引导方向,带技术、带团队、带资金到园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和团队。
    1、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团队的创新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团队带头人拥有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2、创新领军人才。拥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拥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支持举措
    (一)基础支持
    1、凡入选金鸡湖科技孵化、成长、领军、重大领军的项目,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1〕9号),享受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股权债权融资、购房补贴、平台使用补贴等资助,并最高可获1500万元纯信用贷款的“人才贷”支持;项目发展达到绩效目标的,追加给予滚动支持及扎根奖励。
    2、凡入选金鸡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苏园管〔2021〕9号),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二)攀高支持
    延长人才支持链,支持领军人才持续创新创业、攀高登峰,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给予节点性支持:
    1、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按上级拨付经费最高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如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提供1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免租;购买自住住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2、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按上级拨付经费最高1:1.5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如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提供1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免租;购买自住住房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赋予创业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人才举荐权,可推荐不超过2名35岁以下优秀创业青年享受园区科技领军评审面试绿色通道支持。
    3、揭榜重大技术需求。鼓励人才(团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科技攻坚,对承接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发布的重大技术需求,攻克“卡脖子”问题,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的揭榜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并享受园区科技领军评审面试绿色通道支持。
    (三)登峰支持
    对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对其在园区所实施的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予以登峰支持:
    1、对入选上级顶尖人才(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配套支持。
    2、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顶尖人才顶尖支持,支持力度上不封顶,并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可推荐其团队核心成员享受园区科技领军评审面试绿色通道支持:
    (1)推动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重要学术机构等,为园区“一区两中心”建设提供重要生态支持。
    (2)推动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一批重大领军项目;或采用承接研发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卡脖子”技术问题并获得重大市场效益。
    (3)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实施重大产业化项目,快速占领市场并引领带动产业突破发展且带来较高税收回报。
    (四)综合服务
    上述人才均按《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0〕14号),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保医保优惠、首套住房优购资格、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等人才综合服务。
    三、其他
    “领军登峰”人才支持计划定期接受申报,由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实施。